发布日期:2025-07-14 浏览量: 字号:小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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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便利大家休假,经研究决定,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暑假期间(2025年7月20日—8月31日)的,在开学后1个月之内(10月1日之前)归还不算超期。
特此通知,请互相转告。
图书馆、博物馆(筹)
2025年7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