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5-01-07 浏览量: 字号:小大
全体读者:
为便利大家休假,经研究决定,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寒假期间(2025年1月12日—2月22日)的,在开学后1个月之内(3月25日之前)归还不算超期。
另外,临近寒假,欢迎大家到图书馆踊跃借阅图书,在书香陪伴下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!
特此通知,请互相转告。
图书馆、博物馆(筹)
2025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