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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恢复超期图书资源占用费收取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4-07 浏览量: 字号:

类别 通知 审核人 卢虎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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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读者:

为了加强图书借还的管理,提高图书资源利用效率,依据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图书馆读者文明规范》和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图书馆图书借阅注意事项》,自202451日起,恢复收取图书超期资源占用费,每册书每超一天缴纳超期资源占用费0.1元。

凡是于430日之前归还超期图书的,免收超期资源占用费;51日及之后归还超期图书的,按实际超期日期收取超期资源占用费。

请大家自觉遵守图书借阅管理制度,按时归还图书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

图书馆、博物馆(筹)

202447


【作者:周红霞      来自:图书馆、博物馆(筹)读者服务部   责任编辑:周红霞    审核:卢虎胜】